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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补贴项目要开始申报了

申报时间:2017113~47

小编先带大家来熟悉一下2016年的新政策,给大家做下预热!!

资助资金额度

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资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 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 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 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 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情况,且经营正常。

6. 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36个月内提出

 

申请不同等级的创业资助还需分别符合相关条件:

(一)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二)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三)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特别提醒!!!

认定通过一等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可以直接认定为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直接享受160万元的无偿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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