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各企业:
为落实企业对技术改造活动的自主决策权,规范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全面掌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信息,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的管理规定,现通知辖区内各开展产业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项目备案,备案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备案时间:每年3月31日前,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备案完毕。
2、网上备案部门和网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网址:http://jgxmdj.szjmxxw.gov.cn/Client/Login.aspx)。
3、递交备案证明:各企业在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后,取得的《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于当年4月15日前将此备案证明及有关在备案系统备案的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到区经促局。今后,辖区企业没有在市经贸信息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的,将不能获得产业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扶持。
请各企业抓紧时间组织做好产业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备案工作,以便我区及时做好2017年度的产业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扶持工作。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