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2017年1月1日至3月14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委托全贴息转贷资助。
支持领域:高新技术领域。
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科技研发及其产业化工作,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深圳企业。对人才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年;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不超过3次。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